核心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
该法规定:“使用非物质文化遗产涉及知识产权的,适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但需注意,该规定“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利用与知识产权法律适用的衔接性规定,而未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产权保护作出任何实体性规定”。目前文旅部正在深入推进非遗法修订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非遗作品(如剪纸、彩灯、龙灯图案等)可作为美术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非遗创新成果(如传统技艺改良、新造型设计等)可申请专利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对持有人不愿公开的传统技艺等可作为商业秘密予以保护。
《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指南》 (团体标准 T/ZWLB 6003-2025)
全国首个非遗知识产权保护团体标准,系统规定了非遗知识产权保护的总体原则、确权登记、组织管理、运用转化、风险防控和维权处置等9大类内容。
典型案例
案例一:自贡灯会“青城双姝”著作权侵权案
“青城双姝”是第31届“自贡国际恐龙灯会”的网红灯组,被某地灯展恶意剽窃仿制。自贡彩灯作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法院高度重视,由副院长担任审判长组成合议庭审理。最终双方达成和解,侵权人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支出,并在省级以上媒体刊登致歉声明。该案“依法打击‘抄袭零成本’的行业乱象”,达成“化解一案、规范一片”的效果。
案例二:陕西安塞剪纸《安塞腰鼓》著作权侵权案(陕西省首例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非遗作品著作权纠纷案)。非遗传承人李秀芳(已故)生前创作的剪纸作品《安塞腰鼓》被某公司擅自用于文创产品开发。检察机关创新采用双轨取证法,邀请高校专家对作品独创性进行比对论证,同时运用区块链固定线上线下销售数据100余条。最终调解达成:公司支付著作权许可使用费10万元,并在商品页面注明参考或借鉴该剪纸作品。
案例三:湖南慈利板板龙灯非遗保护案——板板龙灯2021年入选国家级非遗名录。近年来出现龙灯图案被仿冒制作工艺品牟利、创新造型遭抄袭等现象。传承人已申遗6项专利成果。法院提出“预防+保护+维权”的保护建议。
案例四:泉州“半城烟火半城仙”商标纠纷案(泉州世界遗产公共文化资源保护第一案)。某广告公司抢注“半城烟火半城仙”商标后起诉网红餐厅侵权。泉州中院调查发现该短语自2014年起即为泉州城市形象宣传标语,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二条规定“民事主体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认定该商标权利基础有重大瑕疵,最终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原告将抢注商标无偿捐赠给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