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区分“文化”与“作品”
非遗保护重视文化传承与共同体利益,知识产权制度则针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具体成果赋予权利。二者应协同使用,不能简单等同。
四类常见工具
| 保护对象 | 可能工具 | 管理重点 |
|---|---|---|
| 新创图案、影像、文本 | 著作权 | 创作记录、署名、许可范围 |
| 名称、标识、店铺品牌 | 商标 | 类别布局、规范使用、监测 |
| 工具或工艺改进 | 专利 | 新颖性评估、申请前保密 |
| 配方、客户与经营方法 | 商业秘密 | 识别、权限、保密措施 |
合作前的三个问题
- 谁提供了哪些既有素材?
- 新成果由谁创作,权利如何归属?
- 可以在哪些地域、渠道、期限和商品上使用?
把答案写入合同,并保留每次交付与修改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