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思佳等指出,休闲农业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面临创意设计边界不清、农业资源权利主体模糊、技术更迭快于制度供给三大核心难题,传统的著作权、专利权制度难以有效覆盖农文旅融合场景中的新型智力成果。左冰从更广泛的文化财产视角提出,“吸引资产权”适用于在现有知识产权框架下因吸引价值的集合性而难以确定产权主体的情形,主要包括地域性景观以及地方性文化材料——这正是农文旅融合场景中最核心的资产类型。
建议创设“农业设计权”与“吸引资产权登记”双轨制度。一方面,借鉴管思佳等提出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思路,针对农业景观设计、植物配置模式、种养组合技术模式及商业模式等具有独创性的成果,创设“农业设计权”,保护创意创作者在一定地理范围内、一定盈利周期内的复制权和商业盈利权,以应对农文旅创意易被抄袭、迭代速度快的特点。另一方面,采纳左冰的建议,建立吸引资产权的登记确权制度,以地域/空间规则划定权利主体范围,将土地及其附属建筑的权属与吸引价值的收益权相挂钩。左冰特别指出,我国于2023年4月已全面实现不动产统一登记,覆盖所有国土空间,这为按照地域空间规则确立吸引资产权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和制度基础。在农文旅场景中,这一制度可以直接适用于乡村景观、农田艺术、民俗文化空间等集合性吸引对象的产权保护。
同时,汪涛与蒋东君在分析成都AIGC赋能乡村振兴的实践时发现,AIGC技术在农业生产智能化、乡村治理数字化、文旅融合创新三大领域的应用,催生了大量新型知识产权客体,如智慧农业算法模型、数字乡村治理平台的操作界面设计、AIGC生成的文旅体验剧本等。这些新型客体同样需要创设适应性的保护制度,避免因制度供给不足而抑制创新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