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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建议 14

一、以新质生产力为牵引,构建“AI赋能—新质生产力—农文旅知识产权保护”的良性循环

王菁菁基于2014—2023年我国283个地级及以上城市面板数据的实证研究表明,人工智能发展是推动创新价值链升级的关键驱动力,且新质生产力在其中发挥显著的部分中介作用——人工智能发展能够以新质生产力为传导路径,间接赋能创新价值链升级。李二红则指出,新质生产力与农业知识产权保护之间存在紧密的耦合逻辑:创新是二者共同的基础和动力源泉,新质生产力以科技创新为指导,农业知识产权则是对农业科技创新成果的法律确认和保护;二者相互促进、协同发展,共同服务农业现代化和乡村振兴。

建议将“培育新质生产力”作为AI赋能农文旅知识产权保护的战略抓手。具体而言,应设立国家级AI+农文旅融合创新项目,集中力量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建立新一代人工智能共性技术体系,推动AI技术在农文旅各行业领域的落地应用。李二红进一步指出,在新质生产力要求下,农业知识产权赋能乡村振兴需要充分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新发展新模式、提升群众幸福指数、形成具有本土特色的区域名片。在农文旅融合场景中,这一逻辑同样适用——通过AI技术创新驱动农文旅融合新业态的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形成“新质生产力—农业知识产权—乡村振兴—新质生产力”的良性循环。

同时,王菁菁的研究揭示了一个关键发现:知识产权保护存在显著的单一门槛效应。当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低于门槛值(0.215)时,人工智能发展对创新价值链升级的促进作用并不显著;而当知识产权保护跨越该门槛值后,AI发展的赋能作用显著增强。这一发现对农文旅领域具有重要警示意义——在推动AI技术应用的同时,必须同步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建设,确保保护水平跨越临界阈值,否则AI技术的赋能效应将难以充分释放。